在战争中,我们常常能看到飞行员弹出逃生的情况。很多人都会产生一个疑问,逃生的飞行员不会被射杀吗?事实上,根据1977年新修订的《日内瓦公约》规定,从遇难飞机上跳伞降落的任何人,在其降落中,均不应成为攻击的对象,但空降兵例外。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规定,是因为当飞行员脱离飞机之后,其武器已经丧失,在实质上已经丧失了继续作战的能力,出于人道主义考虑,也就不允许交战国对其进行射击。而空降的伞兵部队,实质上是一种进攻行为,伞兵们降落之后是实打实的战斗人员,因此对其进行射击也就在清理之中了。

事实上,即使是这样的条款,也是经过了一番波折才产生的。早在上世纪20年代的空军条约中,就已经对不允许向飞行员进行射击做出了规定。但是没有任何国家在这份条约上签字或遵守。而且,飞行员跳伞之后,是否能作为战斗人员对待,也是个问题。许多国家军队依旧会采取俘虏地方跳伞飞行员的方式来处理,因此就会出现抗战时,地面的游击队营救飞行员的情况出现。

飞行员大多培养不易。据中央电视台一次报道中提到,培养一位战斗机飞行员所耗费的各类费用,大约相当于他所驾驶战机造价的1-1.5倍。因此,各国在试飞或训练过程中,飞机出现意外或故障,都会要求飞行员立刻跳伞,放弃飞机,以求保存宝贵的飞行员。美国发放大量的飞行执照,大力发展民用航空,其实也有在民间储备大量飞行员的考虑在其中,以防止在战时出现飞机好造,飞行员难找的尴尬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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