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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剖析:钟镇涛破产事件

1996年,钟镇涛夫妇借款1.5亿港币炒买豪宅,却因遭遇亚洲金融危机,负债从1.5亿港币变为2.5亿港币。2002年7月,钟镇涛因为资不抵债申请破产,同年10月,法院裁定其破产。

破产期间,钟镇涛所得收入由香港破产管理署监管,破产管理署按照其生活所需给予生活辅助后将其余收入用于还债。同时对其在衣食住行方面的消费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,比如每月的置衣和剪发费用为500至800港币、住宿费用为4000至8000港币、每天的交通费为20至30港币等等。2006年10月,法院批准钟镇涛解除破产。

家庭财富传承法律事务专业律师 王延白

我记得钟镇涛宣布破产时,在媒体上发布了个人声明:他的破产属于财务破产,不是信用破产,债务没有一笔勾销,他没有失信于社会。作为一个公众人物,这确实对其形象有较大影响,他需要起到表率作用,需要努力挣钱偿还债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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